疫情之下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应当如何操作,才能减少法律风险呢?
疫情之下用人单位停工停产,需依法依规操作并兼顾劳动者权益 ,通过明确条件、规范流程 、合理支付工资及加强管理,可有效减少法律风险 。具体操作要点如下:停工停产需满足的五大条件生产经营困难需由疫情直接导致停工停产必须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而非企业自身经营策略调整、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

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停工必要性 ,及时复工或调整方案,减少法律风险。

违法停工停产的法律风险 未履行法定程序:企业未与劳动者协商、未处理工资报酬问题即擅自停工停产,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等法律责任 。以歇业为名逃避义务:企业以歇业为名另起炉灶、继续经营,或符合清算、破产条件却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备(建议性程序)报备与预案制定:虽法律未强制要求报备,但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部门指引下制定应急预案(如工资支付方案、员工安置计划等) ,以降低法律风险。目的:确保停工停产程序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未签订需支付二倍工资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疫情停工期间的兼职自救行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疫情停工期间不得以员工兼职自救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此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案件核心事实某纺织公司因疫情影响安排员工侯某于2020年1月至6月放假,并自4月起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 。侯某为缓解生活压力 ,于5月起在其他公司兼职并缴纳社保。
公司一般不能仅因员工疫情停工期间的兼职行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若员工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影响 ,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证明,并依法进行处理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综上所述,公司不能因员工疫情停工期间的兼职行为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在特殊时期 ,应允许劳动者在合理范围内采取自我救济措施以维持生计 。
疫情期间员工做兼职是否可以被解雇需分情况判断,若因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导致员工收入锐减,员工临时兼职属于合理自救行为 ,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法定义务的双重约束多数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禁止员工擅自兼职,否则可能面临解雇风险。
用人单位假借疫情放长假致使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假借疫情放长假致使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分析如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假借疫情放长假致使劳动者被迫离职的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分析如下:法律定性:符合“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违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因为疫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来进行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活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因疫情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在深圳,因疫情导致停工停产时 ,工资发放需根据停工停产持续时间确定标准,具体如下: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 、停产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优先协商休假:在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可以优先与员工协商休假安排。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则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及法院发布的规范指引 ,疫情下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分两种情况: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为一个月):企业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员工工资。例如,员工月薪为8000元,则停工首月仍需支付8000元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进一步细化: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 ,在一个周期内的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周期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与上述通知衔接)。
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需根据停工时长及地方规定综合判断 ,核心原则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超过周期后根据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及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需进一步区分劳动者是否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企业因市场原因停工2个月 ,劳动者在此期间仍按原工作内容正常出勤,则企业支付的工资至少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予补偿?
在疫情下,因经营困难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一般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若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如遭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总结: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安排停工的 ,不得以劳动者兼职自救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合理范围内的兼职行为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需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假借疫情放长假变相逼迫员工离职,员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辞职员工可能会得到用人单位的补偿,补偿标准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来算 。
实务建议:劳动者应对:遭遇类似情形时,应保留用人单位通知放假、拒绝提供劳动条件等证据 ,及时书面提出异议并主张解除合同,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合规:调整用工方式需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如因经营困难需放假 ,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支付生活费,避免单方强制行为引发法律风险。
实务建议劳动者:保留待岗通知 、协商记录、生活费支付凭证等证据 。明确解除合同的依据(如“未提供劳动条件”而非“未支付报酬”)。关注待岗期限是否超过合理范围(如半年或3个月)。用人单位:安排待岗需基于客观原因(如政策、经营困难),并依法支付生活费 。